5月28日,青島城運控股公交集團李滄巴士公司327路線駕駛員陳麗鵬在5月20日的車輛事故中挺身而出、英勇救人的表現,被青島市李滄區委政法委、區見義勇為協會認定為見義勇為行為。

時間回到5月20日下午2點43分,陳麗鵬駕駛327路公交車行駛至文昌路與唐山路路口時,突遇一輛黑色SUV與側方車輛相撞并側翻。陳麗鵬第一時間停穩公交、做好安全措施,迅速奔向事故車輛。在車門嚴重變形無法打開的情況下,他與車上熱心乘客合力破門,成功將被困駕駛員救出,并仔細排查車內是否還有其他被困人員,確認無漏油、起火等二次事故風險后,才組織大家安全返回。

正是這次臨危不亂、果斷救人的行為,讓陳麗鵬贏得了社會各界廣泛贊譽和認可。李滄區委政法委一級調研員王學青表示:“近年來,李滄區高度重視見義勇為工作,持續搭建正能量平臺。下一步,李滄區委政法委、區見義勇為協會將持續完善見義勇為認定、保障、宣傳體系,放大榜樣示范引領作用,弘揚見義勇為精神,激活全社會向善向美內生動力。”
談及此次見義勇為的行為,陳麗鵬既激動又有些靦腆。他說:“被大家認可我特別榮幸。當時跑過去救人,就是覺得有人被困了,必須去救。”他特別強調,這個稱號不該只屬于他一個人。“不是我一個人的功勞。當時車上的乘客沒有一個袖手旁觀的,這讓我也特別感動。”

被認定為見義勇為行為后,陳麗鵬的生活和工作并沒有太大變化,他依然每天駕駛著327路公交車,穿梭在熟悉的線路上。“以后遇到類似的事,我還是會毫不猶豫地沖上去。”他說,這份認可讓他更加堅定了自己的信念,“在以后的工作中,我也會繼續擔起作為城運公交人的責任,提升自己的駕駛技藝,服務好每一位乘客!也希望通過這件事,能讓更多人感受到,遇到別人有困難時搭把手,這個社會就會更溫暖。”
青島財經日報/首頁新聞記者 宋大偉
責任編輯:李頡

請輸入驗證碼